合肥生活安徽新闻合肥交通合肥房产生活服务合肥教育合肥招聘合肥旅游文化艺术合肥美食合肥地图合肥社保合肥医院企业服务合肥法律

待岗期间基本生活费是否有标准?

时间:2010-05-20  来源:  作者: 我要纠错


问:单位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我在家待岗,请问基本生活费有没有标准?

答:有标准。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我应聘于一家上海的单位,现在单位公派我在合肥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合肥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请问是否可以按照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一致的,适用有利于劳动者的标准。”

问:我所在的单位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但是单位安排的定额量很高,一般情况下很难完成。请问计件工资制的定额量是否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呢?

答:计件工资制的定额量是有确定标准的。《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没有国家或行业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8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定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合肥农保转接城保政策问答(3)
  • 下一篇:工资到底包括哪些项目?
  • 无相关信息
    合肥生活资讯

    合肥图文信息
    海信罗马假日洗衣机亮相AWE  复古美学与现代科技完美结合
    海信罗马假日洗衣机亮相AWE 复古美学与现代
    合肥机场巴士4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4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3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3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2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2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1号线
    合肥机场巴士1号线
    合肥轨道交通线路图
    合肥轨道交通线路图
    合肥地铁5号线 运营时刻表
    合肥地铁5号线 运营时刻表
    合肥地铁4号线 运营时刻表
    合肥地铁4号线 运营时刻表
  • 关于我们 | 打赏支持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Copyright © 2020 hfw.c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网 版权所有
    ICP备06013414号-3 公安备 4201050200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