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24 来源:合肥网hfw.cc 作者:hfw.cc 我要纠错
遭遇医患纠纷理赔无门,走法律途径成本高,患者家属到医院讨要说法的“医闹”现象时有发生。令人欣喜的是,这种情况将有所改善。今天上午9:00,包河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为市区成立的首家区级“医调委”。
“医闹”有了解决新途径
包河区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46家,其中,省市级综合性医院14家、专科医院9家。包河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总的来看,医患关系和谐,但是,也呈现医患纠纷数量加大、对立程度加大和处置难度加大的趋势。”
她解释,现在医患纠纷大多涉及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情绪对立,行为方式激烈,稍处置不当,极易使个体性纠纷引发为群体性纠纷、行业性矛盾演变为社会性矛盾。
现有“私了”成功率低,“官司了”费时费钱费精力,造成医患双方不信任、不协调,医患纠纷不断累积、恶化。
总之,医患纠纷“大闹多赔”、“小闹少赔”等不良现象的存在,模糊了已有的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扭曲了社会的正义与公平,而且,危及社会诚信的底线。
“因而,成立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委会,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消除不和谐因素,具有重要意义。”相关负责人表示。
第三方机构公信力更强
据悉,“医调委”不是政府部门,而是中介性的社会组织,是第三方调解机构。
相关负责人解释,“医调委”是完全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中立性调解机构,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消除以往患方对医方的解释和医学鉴定的怀疑和不信任。而且,能够解决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双方矛盾对立的问题。
那么,这个“中间人”如何为医患双方服务?记者了解到,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接到医患双方调解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医患双方是否受理。
而且,应当在当事人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案。但双方当事人申请或因医患纠纷调解情况确有需要的,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经延长仍不能结案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其他部门处理。医患纠纷调委会还要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患纠纷防范建议,并组织医疗机构进行医患纠纷防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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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调解医患纠纷17起
早在2012年5月26日,包河区首先在医院最多的芜湖路街道成立“包河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暨芜湖路街道医患关系联调中心”。成员由区、街两级司法、综治、信访、卫生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民警、社区驻点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组成。从全区医疗队伍和社区驻点律师中选聘熟悉卫生医疗业务和法律知识、为人公正、热心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组建医调专家库。
自联调机制启动以来,已成功调解医患纠纷1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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